上海二中院首次承认与执行白俄罗斯法院民事判决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外国当事人通过条约约定途径由外国法院转交申请,请求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涉抚养费、扶养费判决的案件,这在上海市尚属首例。

2018年,白俄罗斯共和国明斯克市十月区法院先后判决土耳其共和国国籍男子支付其白俄罗斯共和国国籍前妻扶养费及女儿的抚养费。后因男方未履行生效判决,且其现在我国上海居住和工作,故女方提出申请,请求在中国境内对上述两份判决予以承认并强制执行。

白方法院根据两国签订的《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经由两国在条约中约定的途径向上海二中院转交了上述申请。